国家卫健委:手术室医学装备配置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医疗卫生建设装备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负责业务管理、法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护理装备与材料分会、中华医 学会麻醉学分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文铭、潘慧、周力、邱杰、黄宇光、王惠珍、申乐、常青、王古岩、栗文彬。
为加强各级医疗机构手术室医学装备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特编制《手术室医学装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配置标准》)。
本标准共设 6 章。主要技术内容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装备分类、配置要求及品目和设备数量。



